《崇左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至今已满一年。一年来,我市紧扣《办法》目标要求,从建机制、抓源头、强宣传、提效能四个方面发力,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治理和社会共建,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崇左市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档第一名。
我市坚持“党建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围绕“践行新时尚 分类志愿行”主题,调动党员干部、社区物业、热心居民、大学生志愿者在城区网格内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我市精心组织了主题公园知识科普、垃圾分类数智展、小区现场观摩会、宣传视频推广等系列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投放指南5万余份,发放纪念品8000余份,相关展览累计吸引超4000人次观展,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分别达98.07%、97.07%。
在硬件设施建设方面,2024年我市筹措专项资金210万元,用于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投放屋,采购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栏、公示牌180余块及分类标识1000余张。我市严格按照31个网格划分进行市城区建设管理,网格覆盖率达100%。投放屋主要建设在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目前已建45个,在建18个,覆盖小区27个,垃圾分类前端配套设施显著完善。同时,建立了规范的中端收运体系,由专业回收人员根据垃圾种类分类清运至相应的终端处理设施,有效衔接前端收集与终端处理,切实提升了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我市聚焦资源高效转化,推动“变废为宝”工作理念落地。全市公共机构、学校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主要通过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资源化利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自投产以来,共接收处理垃圾55.24万吨,日均焚烧垃圾约585吨;累计发电24543.9万千瓦时(其中上网电量21662.1万千瓦时),按现行电价0.57元/千瓦时计算,产生经济效益约1.23亿元,年均经济效益约4900万元。截至目前,市城区生活垃圾实现100%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理占比100%),回收利用率达36.07%,资源化利用率达86.45%。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结合崇左实际开展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探索差异化收费制度,持续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并推进宣传引导常态化长效化。”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