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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询价采购通知书

2025-02-21 09:50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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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市供水、污水、排水基础设施受损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项目位于崇左市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环城西路(德天路至友谊大道)污水管道清淤、佛子路(崇文路至崇善大道中段)污水管道清淤、丽川路(国宝超市至友谊大道路段)污水管道清淤、丽江明珠小区3期东侧道路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完善、新民路与江南路交汇处污水工程、江州区第四中学围墙旁水沟污水工程、城西路照明工程、丽江路军分区道路照明工程等项目。本次询价采购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的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专业资信,并具有市政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响应人,采购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料:

1.证明报价人合格的资格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承揽业绩说明,上述资料需复印后加盖公章)

2.报价函

3.报价函附件

4.拟投入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五、成交标准

本工程询价采购控制价为78800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合理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六、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工作时间)到崇左市市容市政管理中心(广西崇左市德天路21号216室)领取询价通知书。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下午6时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地址:崇左市市容市政管理中心(广西崇左市德天路21号216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795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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