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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建设项目(第二批次)询价通知书

2024-08-12 15:15     来源: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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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崇左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建设项目(第二批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左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建设项目(第二批次)。

二、项目采购范围及内容

(一)投放屋规格及计划建设数量:规格一:2m(宽)*4m(长)*2.6m(高),计划建设5个;规格二:3m(宽)*4m(长)*2.6m(高),计划建设5个。

(二)建设内容:投放屋能达到密闭条件(防鼠、防蝇、防尘),屋顶面、屋背面、屋侧面均采用50cm*100cm方通(1.2mm厚度镀锌钢材)+1.0mm厚镀锌钢板+喷漆(内外立面主色为绿色,含防腐、防锈涂层),成品卷帘门(含锁、轨道链),0.9米高台式成品陶瓷洗手池(含镜子),屋内、外侧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屋内地面排水地漏,屋正面门头粘贴树脂字体(字体内容:小区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定时投放点),安装封闭式排气扇(规格:尺寸不小于40cm*40cm,功率不低于30W)、照明灯(规格:白光,功率不低于35W)、灭蝇灯(规格:尺寸不小于500mm*300mm,功率不低于30W),场地地面硬化、铺设瓷砖,屋四角采用预埋螺栓固定(预埋深度不小于50cm),水电工程(预留有接线头、进水口、排水口,确保排水顺畅)等。

(三)建设地点:崇左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

(四)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五)参考图片(仅供参考,实际以参数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预算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印刷品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料

1.证明报价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2.报价函

3.报价函附件

五、成交标准

崇左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屋建设项目,总控制价为17.4万元,规格一:2m(宽)*4m(长)*2.6m(高),控制单价为15800元;规格二:3m(宽)*4m(长)*2.6m(高),控制单价为16800元;具体建设个数以实际中标价进行调整,但报价总额不得高于总控制价。在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情况下,最低合理有效报价为第一候选供应商。

六、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8月15日(工作时间)到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8室(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1号一楼)领取询价通知书。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8室(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1号一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7980531。

附件:1.申请人声明

2.询价采购报价文件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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